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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职业学校专业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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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职业学校专业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百...

2022年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 工作 ,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 新疆 *尔自治区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族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新疆*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规划三号路南侧

(五)学院代码:14740(国标)

学院基本概况: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13.4亩,具有满足各专业教学需要的教学设施,实验实训场地1.01万平方米。建设机电、汽修、烹饪、钳电焊等实训场所和电工电子等28个实训室、64间多媒体教室、学生机房10个。校园综合安防系统、广播系统、教学录播系统建设完备。购置图 书 10.8万册。建立校外 实习 实训基地64家。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的普册穗好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 就业 处办公室,招生就业处在学院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全体师州铅生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在自治区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市 考试 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 专业目录 为准。

第八条 学院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570102K)、“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畜牧兽医”(410303)、“美容美体 艺术 ”(550111)、“烹饪工艺与营养”(540202)、“汽车*与试验技术”(460701)。

第九条 学院严格按新疆*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学费标准:学前教育专业:29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专业:2900元/学年,畜牧兽医专业:3100元/学年,机电一体化技术:3100元/学年,美容美体艺术专业:3100元/学年,烹饪工艺与营养:2900元/学年,汽车*与试验技术:31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600元/学年。

如有调整,按照新疆*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将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当 高考 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1、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 理工 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

2、三校生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3、报考我院“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普通文理科考生数学单科成绩必须高于15分(含15分);“学前教育”(570102K)普通文理科考生语文单科成绩必须高于20分(含20分)。单列类考生在各招生计划类型录取过程中,参照此规定执行。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院可录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投档分数相对较高且愿意调剂的考生时将优先为其调剂到我院优质、热门专业。

第十四条 语种要求: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院可以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美容美体艺术专业(550111)不予录取。

2、肢体残疾,生活无法自理。

第十七条 学前教育专业报考考生身体健全、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0米以下,男生身高1.60米以下及有大面积纹身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由于教育类专业 学习 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有畸形影响专业学习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第五章  新生 入学与管理

第十九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经院党委批准,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期满复查仍不适宜在校学习的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学生待遇。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

第六章 毕业 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学院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颁发毕业 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学生提前毕业的条件,由学院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技能鉴定合格,颁发信息产业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相应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 毕业后核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生 就业报到证》,实行双向选择就业。

第七章 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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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新疆 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缺银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 工作 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国标代码:14417

(五)学院新疆代码:3431(普通类)、7431(单列类则冲)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 北京 西路62号)

东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南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

乌苏校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汉江路612号)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的要求,推动学校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职业教育高地,2021年已投入资金4.1亿元,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3.1亿元提升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南校区、东校区及乌苏校区)学校校舍面积可达42万㎡。计划投入774万元建成智慧校园,图 书 藏量33.12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教学用 计算机 1479台,广播语音教室143间,网络多媒体教室85间,专业语音教室3间。建成了校园网、有线广播系统、校园一卡通、闭路电视系统、电子督学系统、“一中心两平台”、多媒体语音视听系统、多媒体多功能教室等。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近5年(2016-2020) 毕业生 一次 就业率 、年终 就业 率均在91%及以上。2021年 毕业 生年终就业率99.1%。

2018年获批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2020年获批第二批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先后获批22个国家“1+X” 证书 试点。近三年,学院师生在自治区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201项,有20个项目进入国家级比赛并获得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020年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盐城幼儿高等 师范 专科学校 联合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得高职专业课程理论组三等奖,实现了2018年赛事改革以来新疆团队入围现场决赛零的突破。

现有教职工533人,其中在编教职工491人,自聘人员42人,专任教师393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3.7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33人,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89人,中级职称178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101人,占45.70%。2018年郭润华教授获评全国第六届黄炎培杰出教师奖,2019年被*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纳孙扮歼入自治州“伊犁英才”专家工作室,授予“优秀专家工作室”称号;2020年何欢欢老师获批自治区天山英才计划第三期培养人选;2021年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周钰同志荣获自治州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工作室。

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1个教学院系(部)。设置高职高专三年制专业38个,高职五年制专业18个。与塔里木大学联办的“4+0”园林本科专业,2021年秋季开始招生。初步形成了以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群、园林技术专业群、机械*及自动化等3个自治区骨干专业群为核心、以物流管理、虚拟现实技术、建筑工程、护理、现代纺织技术等5个院级优先发展专业群和师范教育、音乐舞蹈等2个特色发展专业群为支撑,服务区域高端产业或产业高端发展的专业群布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在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 专业设置 、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国、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 校招 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 志愿 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制三年。 学费 : 理工 、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 艺术 类专业:5500元/年, 体育 类专业:31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住宿费: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系(部)、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招委会和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院录取遵循考生志愿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本校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院和新疆*尔自治区教育 考试 院应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 新生 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专科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院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如下规则进行录取: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院调档要求的三校高职批次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政治理论。如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学院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第十二条 五年制应用型本科(3+2培养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四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院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加试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专业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非英语专业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科目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艺术教育专业,专业代码:570113K,备注:音乐方向。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符合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 学习 、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高校助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 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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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在新疆*尔自治区塔城地区额敏县。

兵团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位于新疆*尔自治扮氏粗区塔城地区额敏县,创建于1978年,2004年由农九师教师进修学校、农九师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农九师中等卫生学校三所中等职业学校合并而成。学校占地面积21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7919平方米。

2013年秋季在校班8个,在校生人数309人;团场工学结合班11个班760人。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5人,其中专任教师30人,双师型教师10人,还有部分从师机关、各行业、企业生产一线聘请的*教师。现开设有旅游与酒店管理、农副产品加工、汽车应用与维修等20多个专业。

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兵团级精神文明单位”,“兵团重点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等多项荣誉称号,并在技能大赛、文明风采、信息化教学大赛中屡次获得多个奖项。

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的特点:

1、专业的技术教育:该校的课程设置旨在提供专业的技术教育,涵盖了多个领域,如机械、电子、计算机、化工等。学校注重实践操作,通过让学生亲手操作各核拦种设备,更好地掌握实际应用技能。

2、重视实践操作:与传统的理论教学不同,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强调实践操作的重要性。学生需要在实际操作中理解和掌握所学知识,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这种教学模式使得该校的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很大的竞争力。

3、良好的教学环境:学校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包括各种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同时,学校还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教师团队,他们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确保学生掌握所需技厅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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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咐键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 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 学院代码:5039(新疆代码) 国标:14417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自1974年6月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起,历经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院、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2011年底伊犁州建筑工程学校、伊犁州奎屯技工学校、伊犁州文化艺术学校并入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建校以来,为北疆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尤其是为民族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8月,学院与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了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和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学院现分为奎屯校区、乌苏南校区和乌苏北校区三个校区,占地1949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万多平方米,图书藏量3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000多台,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6间。学院有教职工568人,其中教师377人。教师中正高职称4人,副高职称91人,硕士以上学位105人,双师型教师85人。现设有54个高职专科专业,30多个中职中技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500多人,成人本专科近2000人。

学校积极推进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在乌苏南校区建设了5万多平方米的各类教学场所,建设了护理、旅游、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建筑工程等专业校内实训室;在乌苏北校区建设了包括焊接、数控、汽车实训在内的7990平方米的实训车间、自治区机械*与自动化专业实训基地;在奎屯校区新建了4000平方米学生餐厅和塑胶运动场,建设了园林技术实习基地和学前教育专业等校内实习实训室。引进社会资金800多万元初步完成了奎屯校区和乌苏南校区数字化校园网建设项目和校园智能一卡通建设项目,校园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动手和创新能力培养,与奎屯市联建了大学生创业就业园,免费为有志自主创业的学生提供场地、设施和相关培训;设有伊犁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可以为学生提供48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培训鉴定工作。学生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就业能力不断提高。在全国英语技能大赛、全国挑战杯大赛和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4.12%。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科室,负责协调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委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年度面向全国中简枯、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满、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在次年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学制三年。学费:理工、文理兼类专业:3300元/年,文史类专业:2900元/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年,体育类专业:3100元*洞/年。住宿费:800元/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录取以考生自愿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条 学院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并及时与考生互通信息;不服从调剂着,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专业、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基础考试。学校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联考试卷,也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加试成绩。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录取以文化课分数优先为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 非英语专业语种的公共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专科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有步骤地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包括: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高校助学金,以及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方式,并为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七条 学院对学生实行人格培养工程,开设就业指导、就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等,使大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院部分专业优秀毕业生可通过相关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相近专业继续学习两年,可取得本科院校毕业证书和本科院校学位证书。相关政策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学院之前出台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招生咨询期间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政策以文字表述为准。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网站、咨询*、学校邮寄录取通知书公布。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 www.xjyy.edu.cn

招生业网:http:// zsw.xjyyedu.cn

联系*:0992—680911、6809118  传真:0992---3339996

地址: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邮编:8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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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在哪个城市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在:新疆*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Tache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是一所位于中国新疆*尔自治区塔城地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该学院创建于1999年,稿缺顷是经自治区人民*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本专科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院占地面积约为98亩,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塔城职业技术学院致力于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和管理型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地方产业需求提供专业人才支持。学院设有多个学院和系部,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机械与电气工程、经济管理、艺术设计、教育与体育等专业。

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实训基地、实验室和企业合作等形式,提供学生实际操作和实践锻炼的机会。学院还积极开展科扮基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新疆的主要特点:

1、多民族特色:新疆是中国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拥有众多的民族群体,包括*尔族、汉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等。这些不同民族的人们在这片土地上和谐相处,保留着各自独特的语言、习俗和传统文化。

2、多元文化融合:新疆是东西方文化交汇的地区,融合了中亚、西亚以及中国内地的文化元素。这里的文化呈现出多元、丰富的风貌,体现了不同民族的传统艺术、音乐、舞蹈、建键陆筑等方面的独特风格。

3、特殊地理环境:新疆地处中国的西北边陲,拥有广袤的干旱草原、戈壁沙漠、高山雪峰和湖泊等多样的地貌景观。天山山脉纵贯北疆,形成了独特的天山地貌和景观资源。新疆还是中国的一个重要边境地区,与多个中亚国家接壤,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4、丝绸之路的遗址:新疆是古代丝绸之路的重要区域,保留着丰富的历史人文遗迹,如敦煌莫高窟、吐鲁番的交河故城等,这些遗址见证了丝绸之路的辉煌历史和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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